关于开展2007年度农民培训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2007-11-13 14:21:11
 

关于开展2007年度农民培训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郊区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07]年9号)的精神,要求今年完成专业农民“百、千、万”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培训的任务,经过各区县农业部门的精心组织,培训任务已基本完成。市农委决定进行中期评估、年终检查验收以及经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07年专业农民“百、千、万”培训项目和“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口系统)培训项目。

2、教学管理档案、培训经费台账等资料。

3、交流2008年农民培训工作思路。

二、检查方法

检查验收工作分区县自查和市检查验收两个步骤。

区县自查工作由各区县组织实施,根据自查内容,督促完成本区县培训项目任务,督促培训单位将专业农民培训情况登录到“上海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网”。自查工作要自查记录和书面材料。

市农委专业农民培训项目推进小组对各区县进行检查验收,听取区县汇报,查核区县自查情况以及档案资料。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实地抽查。检查结束,写出检查验收意见和项目总结报告。检查验收安排在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定。

三、检查要求

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实施2007年培训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县农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协调和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市检查验收工作的每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按照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

1、区县汇报。可用多媒体展示,同时出示区县书面总结、培训典型事例、培训现场照片、培训验收表、教学管理等档案资料。

2、验收采用等第指标:优秀、良好、较好、一般。验收等第结合中期评估和电话抽查情况,综合考虑评选先进单位。

四、农民培训专题论文征集

今年是本市“专业农民”和“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训项目第三年,区县、行业、高校在培训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更好总结经验,探索本市郊区农民培训的途径、模式和方法,研究农民培训长效机制,谋划今后农民培训工作总体思路,市农委专业农民培训项目推进小组决定在农业系统开展农民培训专题论文征集活动。

(一)选题参考范围1)关于新型农民培训示范村建设的作用和意义;(2)关于农民培训长效机制的建立;(3)关于农民培训绩效分析与评价;(4)关于农民培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5)关于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的培训组织、教学管理、运行维护等;(6)关于创业农民培训内容、方法及培训机制;(7)关于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发、培训组织及鉴定模式等;(8)关于专业农民培训对象确立、培训形式、师资管理、教材建设、入户指导方法等;(9)关于引导性培训内容、培训组织和方法等;(10)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岗位选择、就业推荐等。

(二)要求:题目根据选题和内容自定,字数不少于1500,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区县、市行业办及相关部门不少于1篇,多报不限。报送截止时间:2007年11月30日。联系人:时代57715281,Email:shidai@shac.gov.cn。

(三)评审:市农委社发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奖级。论文汇编成册。

备注:

1、“上海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网”登录网址:http://www.shac.gov.cn/nmjy

2、“三年行动计划”培训项目验收表挂在“上海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网”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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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三年行动计划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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