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区农民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南


 
2007-04-09 10:40:51
 

    为了加快上海郊区现代农业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郊区农民的现代农业职业技能素质,配合市农委实施的“百千万”郊区农民培训工程,市农广校与有关区县农委联合组织开展郊区农民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旨在拓宽农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规范行业准入制度,配合各级政府逐步推进行业持证上岗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海大都市新郊区提供更多的现代农业职业技能人才服务。特制定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南:
    一、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与等级:

 培 训 工 种  培 训 等 级
 护 林 工  初级(五级)
 蔬菜园艺工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瓜果栽培工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食用菌栽培工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农业产业化经营者  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说明:培训费用以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公布的核算费用为准。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分配:以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公布的《蔬菜园艺工》、《瓜果栽培工》、《食用菌栽培工》、《农业产业化经营者》和《护林工》的职业标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为准。
    三、培训时间:2007年4—12月,每期三个月,每周1—2天。
    四、培训条件:
    初中毕业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的郊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参加中级工培训须获得初级工证书、参加高级工培训须获得中级工证书)。
    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等级工证书复印件(贴在培训报名表的背面)。
    2、提供《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
    3、填写报名表(贴近期1寸照片1张),另提供2寸照片1张。
    五、培训形式与鉴定发证:
    1、培训形式:由市农广校、各区县分校和乡镇教学点组织,通过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实施远程教育培训,并辅以一定的面授辅导。
    2、鉴定发证:经培训参加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及鉴定费用: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鉴定合格人员享受上海市政府补贴经费。培训时先交纳培训费50%的押金,鉴定合格后如数返还。具体方法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训组织和教学地点:
    各区县、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
    二、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招生与培训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享受政府补贴培训):
(1)具有上海市户籍
(2)初中毕业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
备注:(1)初级:不交“三金”的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协保人员
(2)中级、高级:在职与非在职的人员


 2、办理“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
学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职业介绍所,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劳动手册或就职登记卡(在职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向区县职业介绍所申请建立个人培训帐户,领取“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同时向区县职业介绍所提出申请人自主选择确定的培训项目(即职业技能培训工种)

 3、培训报名:
(1)提供“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
(2)如实填写《学员报名表》(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等级工证书复印件,并贴在《学员报名表》背面
(4)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4、班级教学管理:
(1)配备好专职班主任
    ◇全面负责培训班的日常培训组织、协调等工作
     ◇填写好《班级教学管理册》,请指导教师在管理手册上填写好教学日志
(2)配备好指导教师
     ◇根据市远程教育中心的统一远程培训进度进行理论辅导
     ◇根据远程教学点的实习安排,指导学员的操作技能训练
    ◇ 事先备课,按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的要求写好教学计划与教案,布置好作业并进行批阅
     ◇填写好《班级教学管理手册》中的教学日志,做好学员意见反馈工作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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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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